得益于其所在国与法国签订的互助协定,部分在欧盟以外设立的企业可指定简单的税务代理人,而无需指定承担连带责任的税务代表。
在欧盟成员国设立的企业永远不受税务代表义务约束。指定一名税务代理人即可,无需承担连带责任。
在以下国家设立的企业可指定税务代理人,而无需指定税务代表:
* 由2021年2月16日法令新增的国家。
仅从事海关制度下增值税暂缓征收业务(税法第277 A条)的企业,无论其所在国为何,均可免于指定税务代表。
如果贵公司所在国不在上述清单中,且非欧盟成员国,则在法国开展应税业务时,仍须指定一名经认证的税务代表,并承担增值税缴纳的连带责任。
不确定自己的具体情况?我们免费为您分析。
评估我的义务 →来源:2013年5月15日法令(经2021年2月16日法令修订),确定法国与之签订互助协定的欧盟以外国家清单(税法第289 A条,I-1°)。清单核实于2026年7月。